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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盾:中国的渔业
相关专题: 国内要闻  发布时间:2010-02-02
资讯导读:伴随新中国六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国渔业取得辉煌成就,从一个可有可无、拾遗补缺性质的

伴随新中国六十年的发展历程,我国渔业取得辉煌成就,从一个可有可无、拾遗补缺性质的副食产业,成为大农业中增长最快、最具活力、贡献较大的支柱性产业之一,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尤其是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通过政策指引、科技支撑和市场拉动,走出一条“以养为主”的中国特色渔业发展道路,水产品总产量和出口量雄居世界首位。我国渔业积极探索并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率先引入并成功构建市场经济体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并引领世界渔业发展方向,逐步树立“负责任的渔业产业”地位和“负责任的渔业大国”形象。

负责任的渔业产业,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上世纪五十年代,毛泽东主席曾经提出“三山六水一分田,渔业大有可为”。我国有浅海、滩涂2亿亩,内陆水域2.6亿亩,还拥有辽阔的海洋资源,发展渔业的自然条件十分优越。渔业具有不与人争粮、不与粮争地的特点,是解决食品供给、改善饮食结构、提高营养水平的重要产业。新中国成立后,用三年时间恢复生产能力,1952年全国水产品产量达166万吨,到1978年全国水产品总量达500万吨,是建国初期的十倍。前三十年的徘徊曲折发展,成就仍不容忽视,渔业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大农业中的其他产业。

改革开放初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的提升,要求解决“吃鱼难”的呼声日益高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不久,国家水产总局于1979年2月召开全国水产工作会议,国务院在批转这个会议的报告(国发[1979]119号)中指出,水产是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渔业生产。此后几年鱼塘承包和捕捞业的生产责任制逐步推广,大大激发了渔民的生产积极性。198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放宽政策、加速发展水产业的指示》(中发[1985]5号文件),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指导水产工作的全面性、纲领性文件,提出“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重,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要求像重视耕地一样重视水域的开发利用。“5号文件”的贯彻执行,对我国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从此步入“以养殖为主”的快速发展轨道。

2008年我国水产品产量4896万吨,是1949年的108倍;人均水产品占有量36公斤,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6倍;全国人均动物蛋白食物摄入量,有三分之一来自于水产品;渔业产值在大农业中的份额由建国初期的0.3%提高至10%左右;渔业吸纳近1500万劳动力,人均年收入达7500多元。渔业发展带动了渔业机械、渔船修造、水产品加工、运输及旅游、餐饮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一大批农村劳动力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岗位。

渔业产业的快速稳定发展,不仅很快就解决了“吃鱼难”问题,极大地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而且已经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撑,成为稳定市场供应、平衡农产品价格的重要环节。渔业经济的贡献,可能超出一些人的想象。上世纪八十年代,曾经担心“谁来养活中国?”的美国生态经济学家莱斯特·布朗,2008年接受中国媒体专访时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是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可以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如果缺少了这近五千万吨的水产品供应,东南沿海以水产品为主要动物蛋白消费的居民,将如何做出消费选择,改吃肉食将需要多少饲料转化?大中城市的餐饮企业又将面临怎样的打击?率先推行市场化改革,完善的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以及水产品的长期安全有效供给,保持了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保持了水产品综合价格的长期稳定。水产品价格从未出现过大起大落,这对平抑农副产品价格、稳定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入本世纪以来,农业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国渔业系统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全面强化水产品质量管理,积极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产品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连续多年开展科技入户、科学用药、科技下乡和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活动,推进渔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总体来看,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可信度较高,农业部及相关部委每年组织的产地或市场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都在95%以上,水产品消费从未发生影响面较广、后果较严重的消费事件。

负责任的蓝色农业,以维护生态文明为立业之本

渔业产业是以天然水域和天然水生生物资源为依托的产业,具有资源依赖性,被喻为“蓝色农业”。养护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环境,维护水域生态文明,是这一产业的立业之本。发展渔业经济,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必须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优先的原则,必须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养护相结合的方针,必须坚持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必须坚持以促进和维护生态文明为前提。

随着天然水域的生物资源日趋衰退,压缩捕捞强度、加强捕捞管理成为工作重点。1995年,国务院批准首次在东海、黄海实行休渔制度;1999年休渔范围扩大到渤海、黄海、东海、南海等我国管辖的海区,涉及沿海11个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每年有11万多艘渔船、上百万渔民,实行为期两个半月至三个月的伏季休渔。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又有数万艘渔船在三个月的禁渔期内,被禁止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通江湖泊捕捞作业。上述两项制度,是我国在渔业资源管理方面覆盖最广、影响面最大、管理任务最重的保护管理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在国际社会产生了积极反响和高度评价。国内其他重要河流和湖泊也纷纷设立休渔、禁渔制度。

我国还严格实行渔船“双控”制度,控制并逐步压缩捕捞渔船数量和渔船功率总数,引导部分渔民群众转产转业、退出捕捞。1999年提出实施海洋捕捞“零增长”计划,2002年确立“十五”期间“负增长”目标,使各地真正树立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摆脱长期以来“以产量论英雄”的思维模式,注重渔业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另一项重大举措,是大规模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使得限捕与增殖“双管齐下”。进入本世纪以来,每年增殖放流各类鱼苗超过100亿尾(粒)。2006年2月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国发【2006】9号),从国家层面和战略高度提出了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的重要性,全国各地随之掀起增殖放流的热潮,2008年共增殖放流197亿尾(粒),2009年超过250亿尾(粒),尤其是放流中华鲟、海龟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的行动,引起广泛关注,许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水生生物和水域环境保护行动中来。全国建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40多个,有效实施水生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

在水产养殖领域,养殖自身污染是制约产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之一,必须高度重视。我国积极推广生态健康的水产养殖模式,加强养殖投入品的规范使用和管理,逐步减少直接使用小杂鱼等生物饵料,在港湾和湖泊水库等敏感水域减少网围网箱投饵养殖,发展生态型、环保型、节水型渔业。通过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科学确定养殖区域,发展规模、生态布局和养殖容量,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水可以养鱼,鱼也能养水,蓝色农业建立在鱼水共欢、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之上。当然,外源污染导致鱼类死亡、渔民养殖受损的事件时有发生;工程建设侵害水域环境的现象普遍存在,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渔业是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意义重大。近些年加大了渔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部广泛组织开展“平安渔业”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水上突发事件中的能力,支持渔业互助保险事业的发展,可以说,与三十年、六十年前相比,我国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海滩救助和灾害防御体系,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系数大大提升,保持了渔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负责任的渔业大国,引领世界渔业的发展方向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从事渔业生产的国家,传说七千多年前伏羲氏部落已经结网捕鱼,范蠡所著《养鱼经》距今已有2500年历史,我国农民所创造的桑基鱼塘、稻田养鱼等传统养殖模式,以及沿海渔村丰富的渔业文化,都对世界渔业文明做出了历史贡献。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并不是世界捕捞大国,水产养殖也一直停留在天然苗种放养阶段,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我国几代渔业科学家的艰苦努力,相继攻克了“四大家鱼”及多种海、淡水养殖品种的人工苗种繁育技术,实现了由传统捕捞和天然养殖向人工养殖、耕海牧渔的历史性巨变,完成了其他农业产业千百年才完成的生产方式变革。

可以说,新中国农业取得的重大成就中,袁隆平的杂交水稻“用一粒种子改变了世界”,而渔业科学家群体“用几十项人工繁育技术改变了世界渔业史”,当可相提并论。这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使得“以养殖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1988年我国水产养殖产量首次超过捕捞产量,成为世界上唯一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目前养殖产量占水产品总产量的70%。近三十年来全世界水产品增量中有一半来自中国。最近几年,世界渔业大会,世界水产养殖大会,世界鲟鱼大会,世界对虾大会等一系列的国际会议在中国召开,世界各国高度关注中国渔业,学习引进中国的养殖技术,我国也为发展中国家培训了大批水产养殖技术人员。

我国发达的水产品,以及现代化的加工水平,为全球消费者提供越来越多的优质水产品,自2002年起成为世界第一水产品贸易大国,每年输出数百万吨水产品。2008年水产品出口额106亿美元,是1978年的40倍,水产品出口额多年位居大宗农产品出口额首位。我国积极参与公海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远洋渔业虽然起步较晚,也已经跻身远洋渔业大国行列。我国还是世界水产品来(进)料加工贸易的主要基地,在国际市场分工中占据重要地位。每年一度的“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已成功举办14届,成为全球渔业贸易与合作的盛会。

中国较早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先后与有关国家签署13个双边政府间国际渔业合作协定、6个部门间渔业合作协议,加入8个政府间国际渔业组织,参与13个多边国际组织有关渔业的活动,在国际渔业事务中的作用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我国3万多名渔政人员,不仅肩负着沿海与内陆水域繁重的执法管理任务,而且把认真履行中外渔业合作协定、专属经济区管理、涉外渔业管理、维权护渔等作为重要使命。我国还先后与美国、俄罗斯、韩国、越南等国开展渔业联合执法,有效维护了区域渔业生产秩序,树立起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作者系:农业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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