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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酒塑化剂超标247% 白酒业需要限量指标
相关专题: 国内要闻  发布时间:2012-11-22
资讯导读:一位白酒技术专家对本报记者私下介绍,卫生部当时所发的针对食品塑化剂限量的公函值得商榷,这个公函不能把所有的食品都包括了,应该考虑不同食品的差异。

酒鬼酒产品中含有塑化剂成分终于被官方检测机构证实,但围绕塑化剂合理的安全限值还存在争议。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下午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1月21日向质检总局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截至目前检验结果,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这就意味着,如果按照《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规定的DBP最大残留量0.3mg/kg计算,该检测结果超出247%。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督促企业查明产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昨日发布声明称,希望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尽快组织制定出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以防有人恶意利用大众关切食品安全的心理,扰乱正常市场和社会秩序。

对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日多次致电酒鬼酒,但截至发稿,仍未收到任何回复。

  上海天祥再检仍超标

此前酒鬼酒方面声称,已派人员与上海天祥沟通,上海天祥中国区总裁称没有接受过媒体的相关委托,也并未出具酒鬼酒公司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但这一说法再度遭到上海天祥方面否认。上海天祥昨日发布声明称,再次对实验室内的送检剩余样品进行重复测试,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确实超标,10月25日,他们收到一位客户提供的样品,要求检测这些样品中的塑化剂含量,由于上海天祥没有参与样品的抽取,也不确定样品的来源和抽取方法,以及样品在送达前的保管方式。这些程序由客户实施,并且由客户自行负责。

酒鬼酒曾表示,上海天祥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不具备权威性,上海天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相关资质证书及能力验证证书,并称:“我公司是领先的独立专业测试、认证和检验机构,食品测试能力和资质已获得中国政府部门的认可。”

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安风险评估中心方面称,质检部门近期完成的国产白酒样品检测中,有部分样品检出微量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对检出的白酒产品,已责成相关地方质监部门对生产企业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有人为故意向白酒中添加塑化剂的情况。

一位证券投资人士表示,酒鬼酒已经没有回旋余地,其他企业估计都会公告澄清。

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向本报记者称,证监会应该调查,酒鬼酒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的问题,如果存在故意隐瞒,证监会应该对酒鬼酒进行处罚,造成投资人损失的,投资人可以向酒鬼酒进行索赔。

这次的塑化剂事件显然对行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据本报记者了解,某家知名白酒上市公司已经在谋划是否专门针对此事发布公告,希望行业联手发出公告,如果无法成行,这家公司可能单独公告。

  争议残留安全限值

湖南省质监局法规宣传处副处长戴琪昨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卫生部在2011年6月发布的“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中规定了塑化剂的最大残留量,但这个函由于不是法律、法规,对企业并没有法律约束力。

据报道,中国台湾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白酒的塑化剂检验标准,上述白酒厂商主要是参考食品标准进行防“塑”工作。台湾最大烟酒企业——台湾烟酒股份有限公司发言人苏癸阳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去年塑化剂事件后,公司首先进行了自我清查,并且将成品酒送到官方认证的检验单位检查。

江南大学教授周强(化名)向本报记者称,目前国内白酒业缺少自己的检测相关的系统指标,毕竟白酒没有像食品那么高的食用频率,不能简单按照欧盟对食品方面的限值要求,白酒业需要有自己的针对性的限量标准。

一位白酒技术专家对本报记者私下介绍,卫生部当时所发的针对食品塑化剂限量的公函值得商榷,这个公函不能把所有的食品都包括了,应该考虑不同食品的差异。

即使是欧盟,酒精饮料也涉及到塑化剂问题。一位业内人士在查找资料后介绍,欧盟下属机构JRC欧盟联合研究中心在2006~2008年总结各国的研究发现,塑化剂中以DEHP、DBP发现频率最高,油脂类食品发现最多,其次是酒精饮料。

上述专家称,欧盟也存在酒精饮料含有塑化剂的情况,关键是要设定一个合理、安全的限量标准。

对于过去生产的产品,上述专家表示,目前企业库存的老酒应该在标准出来后,按照限量标准进行处理。

据报道,在质检部门监测的进口蒸馏酒样品中,有部分样品也检出微量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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