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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食品包装安全维权案宣判 卖毒餐盒商家败诉
相关专题: 国内要闻  发布时间:2012-12-12
资讯导读:因销售假冒伪劣餐盒,北京市银海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22号摊位经销商李风敏被判决赔偿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10倍餐盒价款赔偿金。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食品包装安全销售维权案。

据悉,此例诉讼源于2011年2月25日,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及公证人员在北京四道口水产交易市场银海调料大厅22号摊位购买了型号为:"YC-088"的一次性发泡餐盒和"FJ-108"餐盒和"F-038"餐盒。随后将其送至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进行检测。公证样品检测结果显示,最高超标达116倍。

    餐盒经检测含超标有害物质

据北京凯发环保咨询中心发给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的资料中显示,在送检的餐盒中,"YC-088"发泡餐盒因已被国家明令淘汰无需检测。而对于"FJ-108"餐盒和"F-038"餐盒,按照国家标准《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18006.1-2009)进要求,塑料快餐盒的蒸发残渣(正己烷、4%乙酸)值应≤30mg/L.

但检测结果显示,"FJ-108"餐盒的正己烷蒸发残渣为170 mg/L,超标近5倍,4%乙酸蒸发残渣为2710 mg/L,超标89倍;"F-038"餐盒的正己烷蒸发残渣为230mg/L,超标近7倍,4%乙酸蒸发残渣为3500 mg/L,超标116倍。

据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北京四道口市场一直有经销商公开销售国家已淘汰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盒、未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餐盒和获证但质量不合格的餐盒。

    法院:销售者应保证出售餐盒安全

据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在多次与四道口市场负责人沟通,望其加强管理、清理不合格产品以净化市场未果后,凯发环保中心于2011年3月11日,将北京市银海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经销商李风敏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据悉,法院认为,餐盒的销售者应当保证出售的餐盒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经法定程序鉴定,认定方洁塑料制品厂生产的"FJ-108"环保餐盒及北京鼎森蓝捷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F-038"环保餐盒蒸发残渣检测结果均不符合GB18006.1-2009《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法院最终判决北京市银海综合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22号摊位经销商李风敏被赔偿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10倍餐盒价款赔偿金,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4896元。

    记者调查:经销商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回应

据悉,经销商李风敏尚未履行判决。北京凯发环保咨询中心随后再次对四道口市场,及该市场银海调料大厅22号经销商李风敏的摊位进行走访,发现该市场仍销售国家淘汰的发泡餐盒和劣质塑料餐盒。

对此,中国网消费频道记者致电李风敏询问事件最新进展。第一通电话接通后记者询问其是否为李风敏本人,得到她的肯定后,记者叙述了采访原因,其却以"现在有事"为由,挂断了记者的电话。大约1小时后,记者再次致电李凤敏,在记者再次阐明事件原委后,其却突然否认自己是李风敏,对记者提出的任何问题都以"不知道"为由拒绝回应,随后再次挂断记者电话。

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其手机及座机,均未接通。记者在求证未果的情况下,将事件原委及问题细节以短信方式发送至其手机,截至记者截稿,尚未得到对方回应。

    案件延伸:消费维权陷"水"到但"渠"难成僵局

据悉,该案件从2011年3月11日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向法院递交诉状之日,至2012年8月21日法院判决原告胜诉,案件历时530天。若从2011年2月25日与公正处一起收集证据开始算起,到2012年8月21日历时544天。从立案到审判,再到预期的执行阶段,维权案件始终被圈定在普通民事案件范畴内。

对此,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认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并没有提供保障消费者维权的专门渠道,导致遇到稍有复杂的维权案件便以耗时久、费用高为成本,老百姓往往有权不能维。他建议审判机关增设专门的维权诉讼立案窗口、专用法庭等方式,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逐步改变维权"水"到但"渠"难成的僵局。

据了解,该案填补了一次性餐盒市场在流通环节用司法维权的空白,特别是集贸市场的开办者,从中认识到对承租摊位管理的重要性已上升到法律高度,必须对经销商的经营资格、经营范围、产品质量等实施严格管理。

据悉,在2010年,东来顺金源店和老边饺子店曾因使用劣质一次性餐盒被判决10倍赔偿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10倍赔偿金。据悉,此案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首例涉及食品包装的消费维权案。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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