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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华蘑菇罐头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
相关专题: 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3-01-22
资讯导读: 2013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由于申诉方山东银丰珍稀菇有限公司(Yinfeng Rare Fungus n Ltd.)不符合提起新出口商复审条件,因此取消此次新出口商复审。

2013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初裁,由于申诉方山东银丰珍稀菇有限公司(Yinfeng Rare Fungus Corporation Ltd.)不符合提起新出口商复审条件,因此取消此次新出口商复审。

1998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0031027、20031031、20031037、20031043、20031047、20031053和0711904000.1998年1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23.16%~198.63%.2012年4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8次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

来源:食品伙伴网   编辑:zixun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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